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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千多個包裹因為沒有投保而丟失,郵政只賠200元,合理嗎?

2019年7月2日,段先生陸續給女兒寄了6個包裹,其中價值6000多元的名牌包不翼而飛。快遞公司鑒定為丟失,由於沒有保價,只賠償200元。這個結果,我想段先生和他的家人都很難接受。

段先生說,郵寄過來的6個包裹,恰好是最貴的壹個。肯定是會計公司的人策劃了很久。段先生多次與禮泉縣東二環郵政支局溝通,工作人員的答復是快遞運費三倍賠償。段先生的計件工資是22元,補償的話應該是66元。在他心裏,他無法接受這兩個盒子是壹模壹樣的。為什麽他把最貴的包弄丟了?

9月6日,記者多次致電郵局,詢問郵局能否溝通。郵局的意思是丟了東西是他們的錯,但是段先生寄貴重物品沒有保價也要承擔壹部分責任。我們都知道快遞服務流程還是比較長的,甚至要運到大江南北。在此期間,分局消失是壹件很平常的事情,甚至損壞也是不可避免的。

保價費的收費標準不算太貴,壹般是快遞的5‰,也挺人性化的。而且寄貴重物品的時候要明確告訴快遞公司註意保護。壹般發生段先生無保價損失,雙方都不願意妥協,只能走訴訟。快遞公司的行為其實是合法的,但在人性化方面還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