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付賬款。
2.支付購買商品的費用。
借:應付賬款-單位A,
貸款:銀行存款。
3.收取手續費。
借:應付賬款-單位A,
貸款:代購代銷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4.退還多余的錢。
借:應付賬款-單位A,
貸款:銀行存款。
1.收到寄售貨物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寄售貨物,
貸款:寄售商品-單位b。
2.代銷商品售出後,制作代銷清單,並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付賬款-單位b。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同時將“寄售商品”和“代銷商品”科目抵銷。
借:委托付款-單位B,
貸款:寄售商品。
3.收到委托單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後,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單位b。
4.計算傭金時,進行以下會計分錄:
借:應付賬款-單位B,
貸款:代購代銷收入。
5.受托單位委托付款的報銷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付賬款-單位B,
貸款:銀行存款。
6、按代理所得稅計算。
借:代購代銷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