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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專項資金如何賬務處理

解答:財政專項資金要區別對待:執行新會計準則的企業,按《企業會計準則-政府補貼》計入營業外收入;如果未執行新會計準則,則計入資本公積。稅法上,符合規定《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規定,有資金撥付文件,財政部門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企業專設賬本單獨核算,可以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的政策。在5年(60個月)內未發生支出,且未繳回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的部分,應計入取得該資金第六年的應稅收入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