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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註冊會計師年檢在哪裏?

註冊會計師取得執業資格,每年年初進行年審。

註冊會計師年度檢查辦法

第壹條為了提高註冊會計師隊伍的素質和業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註冊會計師年檢是指註冊會計師協會對註冊會計師資格進行的年度檢查。

第三條在中國註冊的註冊會計師應當接受註冊會計師協會的年度檢查。

第四條註冊會計師年檢的具體內容如下:

(壹)註冊會計師的執業年齡是否符合要求。

(二)註冊會計師是否在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專職工作。

(3)註冊會計師當年是否從事註冊會計師業務。

(四)註冊會計師當年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是否因在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而受到行政處分或撤職以上處分?

(五)當年註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情況。

(六)其他應當接受年檢的內容。

第五條註冊會計師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年檢不合格:

(壹)年滿七十周歲的;

(二)未在本所專職執業的;

(三)停止註冊會計師執業壹年;

(四)無正當理由未按照規定完成後續教育培訓的;

(五)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六)受到刑事處罰的;

(七)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並受到撤職以上行政處分的;

(八)其他不適合擔任中國註冊會計師的情形。

第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會計師協會和深圳註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地方註冊會計師協會)應當根據本辦法的要求和本地實際情況,組織地方註冊會計師年度檢查。

第七條各事務所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組織本所註冊會計師填寫《註冊會計師年檢登記表》,事務所負責人應當對《註冊會計師年檢登記表》中的內容進行審核,並代表事務所簽署意見。

事務所應當就本所註冊會計師年檢的開展情況撰寫報告,填寫《註冊會計師年檢登記匯總表》和《未參加註冊會計師年檢人員登記表》,並提交報告, 未參加註冊會計師年檢人員的匯總表和登記表連同註冊會計師填寫的註冊會計師年檢登記表、本表中的註冊會計師證書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到當地註冊會計師協會辦理。

第八條地方註冊會計師協會應當對事務所出具的年檢材料進行逐壹審查,並可以根據需要進行抽查核實。

第九條檢查結束後,地方註冊會計師協會應當在《註冊會計師年檢登記表》上簽署檢查意見,並在年檢合格的註冊會計師證書上加蓋“年檢專用章”。

第十條地方註冊會計師協會應當在當地主要報刊上公告年檢合格的註冊會計師。

第十壹條未通過年檢的註冊會計師不能繼續從事註冊會計師業務。地方註冊會計師協會應當註銷其註冊,收回註冊會計師證書,並將註銷文件發送有關事務所。

年檢不合格者能否成為非執業會員,按《中國註冊會計師非執業會員管理暫行辦法》辦理。

第十二條註冊會計師當年未參加年檢的,視為年檢不合格人員,按照本辦法第十壹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年度檢查結束後,地方註冊會計師協會應當編制年度檢查報告,詳細說明地方年度檢查的組織開展情況,填寫《註冊會計師年度檢查統計表》和《未通過和未參加註冊會計師年度檢查人員統計表》,並上報。 未通過和未參加年檢人員統計表、註銷文件及其他相關材料向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備案,歸入地方註冊會計師協會註冊會計師年檢檔案管理。

第十四條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根據需要對地方註冊會計師協會的年檢進行抽查。

第十五條參加年度檢驗的註冊會計師應當由其所在事務所向當地註冊會計師協會繳納年度檢驗費100元。

第十六條年檢日程如下:

(1)每年65438+2月底前,各地註冊會計師協會應安排本地區註冊會計師年檢工作。

(2)次年1結束前,事務所應將本所註冊會計師的相關年檢材料報當地註冊會計師協會。

(3)次年3月底前,地方註冊會計師協會完成地方年檢,並將有關材料報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備案。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註冊會計師年檢程序

註冊會計師年檢分會計師事務所自查、省級註冊會計師協會現場檢查和復核確認三個階段進行。

1,自考階段

各會計師事務所要按照《註冊會計師資格考試辦法》和年檢通知的要求進行自查,認真填寫年檢材料,對不符合規定條件和掛名、兼職的註冊會計師進行清理,並結合事務所實際情況形成年檢報告。註冊會計師必須按要求寫工作總結。

2.實地檢查階段,由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組成的年檢工作組到省內會計師事務所的註冊會計師處辦理年檢手續。

(1)省註冊會計師協會年檢小組對各事務所提交的年檢材料進行核查,對各註冊會計師的執業情況、繼續教育培訓情況、會費繳納情況、人事代理費繳納情況進行檢查,並給予初步確認;年檢工作組有專人負責審查事務所註冊會計師的信息驗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抽查省級中註協年檢小組到抽查地區的各會計師事務所,面對面接受各註冊會計師的年檢申請,抽查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的有關事項。

3.審核確認階段實地檢查結束後,工作組開始對各會計師事務所的年檢材料進行最終審核,提出年檢意見,報註冊委審批。經審計的年檢結果應在規定時間內在《遼寧日報》上公布,並報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對年檢不合格的註冊會計師,應當撤銷註冊,收回證書;臨時中止檢查的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年檢前辦理相應手續。

(四)註冊會計師年檢網上申請及操作步驟

(1)進入“會計行業管理網”(網址:www.acc.gov.cn)。

(2)點擊“註冊會計師欄”

(3)點擊“境內會計師事務所總部業務”(選擇分所業務)

(4)填寫“事務所代碼”、事務所設置的“密碼”和“驗證碼”。

(5)點擊“資格審查”

(6)點擊“添加”

(7)點擊“註釋者姓名下方的方框”

(8)在註釋工程師當年從事的業務右邊的方框中填寫“審計”,在下面的方框中點擊“選擇”和“是”,在右邊的方框中點擊“選擇”和“是”。

(9)單擊“下壹步”或“確定”

(10)點擊保存。

(11)保存成功,點擊確定。

(12)如果要繼續申請其他票據制作人,點擊“添加”,重復上述步驟7、8、9、10、11。

(13)點擊“提交確定”。

(14)點擊保存。

(15)如果公司同意,點擊提交。

(16)處理成功後點擊“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