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普通的會計分錄處理:
收到普通發票
借:相關成本或費用科目(如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小規模納稅人開出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壹般納稅人開出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普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它是相對於增值稅專用發票而言的.
普通發票主要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在不能開具專用發票的情況下也可使用普通發票.為了滿足納稅人發票使用需要,國家稅務總局自2017年1月1日起啟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
營改增後,暫定由地稅局辦理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增值稅的納稅申報受理、計稅價格評估、稅款征收、稅收優惠備案、發票代開等有關事項.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申請代開發票的,由代征稅款的地稅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增值稅普通發票.
納稅人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可以在所對應的藍字發票金額範圍內開具多份紅字發票.
自2016年5月1日起,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稅並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增值稅發票備註欄中註明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
自2016年12月1日起,納稅信用A級的納稅人可壹次領取不超過3個月的增值稅發票用量,納稅信用B級的納稅人可壹次領取不超過2個月的增值稅發票用量.
普票能做進項稅抵扣嗎?
特殊的普通發票如收購農產品普通發票,運費普通發票等是可以抵扣,其他的普通發票不得抵扣,只有專用發票才能抵扣.
增值稅的抵扣條件
1、憑證條件
稅法規定的扣稅憑證有: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完稅憑證,免稅農產品的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貨物運輸業統壹發票(或者部分實施"營改增"地區的運輸業增值稅發票).
另外,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以下稱二項費用)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因此,取得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稅控軟件維護費的地稅發票也可以抵扣.
2、時間條件
壹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其他需要認證抵扣的發票,必須自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進口貨物:壹般納稅人取得海關完稅憑證,應當在開具之日起90日內後的第壹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逾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壹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海關收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實行"先比對後抵扣".納稅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仍按原規定執行.
小規模納稅人不允許抵扣.
4種"普通發票"也能抵扣進項稅
農產品收購發票
農產品收購發票是指收購單位向農業生產者個人(不包括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個體經營者)收購自產免稅農業產品時,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的發票.
收購發票其實樣式就是增值稅普通發票,特點是發票左上角會打上"收購"兩個字.
抵扣方式:
農產品收購發票是計算抵扣,不是認證或者勾選抵扣.
買價×9%=進項稅額
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其中,於生產領用當期按10%與9%之間的差額計算當期可加計扣除的農產品進項稅額,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生產領用農產品已按9%稅率(扣除率)抵扣稅額÷9%×(10%-9%).
農產品銷售發票
農產品銷售發票是指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而開具的普通發票.跟農產品收購發票不同的是,農產品銷售中農業生產者是單位性質,可以自行開具發票,所以無需再由收購者代開.
買價×9%=進項稅額
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其中,於生產領用當期按10%與9%之間的差額計算當期可加計扣除的農產品進項稅額,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生產領用農產品已按9%稅率(扣除率)抵扣稅額÷9%×(10%-9%).
通行費發票
通行費發票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依規設立並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如果收取的通行費屬於經營性收費性質,那麽就是應稅項目,就得開具發票,支付方也需要憑發票入賬.
目前有效的通行費發票主要有兩種,紙質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自2019年1月1日後,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壹律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納稅人支付的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金額÷(1+5%)×5%
旅客運輸的普通發票
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對於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註明的稅額.
2.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