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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周轉材料攤銷

周轉材料的攤銷方法

在施工過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變其原有的物理形態,其價值逐漸轉移到工程造價中。因此,企業應根據周轉材料的具體用途,采用適當的攤銷方法進行價值攤銷。根據財會[2003]27號文件(建築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周轉材料攤銷可采用以下方法:

(1)壹次性攤銷法

“壹次攤銷法”是指將周轉材料的所有價值在領用時壹次性計入成本和費用的方法。這種方法適用於易腐和不良周轉材料,如安全網。

(2)攤銷方法

“攤銷法”是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壽命分期攤銷成本和費用。這種方法壹般適用於經常使用或經常使用的可重復使用的材料,如腳手架、跳板、塔吊軌道、枕木等。計算公式如下:

周轉材料各期攤銷銷售額=周轉材料計劃成本×(1-殘值占計劃成本的百分比)/預計使用壽命。

【例1】某工程使用壹批腳手架,計劃成本10000元,預計使用壽命16個月,預計殘值率10%。計算本月周轉材料的攤銷額。

周轉材料月攤銷額= 10000×(1-10%)/16 = 562.5(元)。

(3)分期攤銷

“分期攤銷”是將周轉材料的價值按照預計使用次數分期攤銷到成本和費用中。這種方法壹般適用於使用頻率較低或不常使用的可重復使用的材料,如預制鋼筋混凝土構件中使用的定型模板、土方工程中使用的擋板等。計算公式如下:

周轉材料平均攤銷額=周轉材料計劃成本×(1-殘值占計劃成本的%)/預計使用次數。

本期周轉材料攤銷額=本期使用次數×每次周轉材料平均攤銷額。

【例2】某項目收到壹批定型模板,計劃成本8000元,預計殘值率10%。預計使用六次,本月使用兩次,計算本月周轉材料攤銷額。

周轉材料平均攤銷額= 8000×(1-10%)/6 = 1200(元)。

本月周轉材料攤銷額=2×1200=2400(元)。

(4)固定攤銷法

“固定攤銷法”是根據實際完成的實物量和預算定額規定的周轉材料消耗定額,計算確定本期應攤銷的成本費用金額。

此方法適用於各種模板周轉材料。計算公式如下:

本期周轉材料攤銷額=本期實際完成單位數量×單位數量周轉材料消耗定額。

【例3】某施工單位現場預制混凝土構件,收到壹批板材。根據預算定額的規定,完成每立方米工程量的木模板消耗定額為80元,本月實際完成100立方米。計算本月木模板攤銷額如下:

本月周轉材料攤銷額=100x80=8000(人民幣)。

以上介紹了周轉材料攤銷的幾種方法。在實際工作中,無論采用哪種攤銷方法,都不可能與實際損失完全壹致。這是因為施工企業都是露天作業,可再利用材料的使用和堆放受自然條件的影響。此外,施工過程中安裝和拆卸的技術水平和工藝水平對復用材料的使用壽命影響很大。因此,無論采用何種方法攤銷周轉材料,企業都應在項目完工時或定期對周轉材料進行盤點,以調整各種攤銷方法的計算誤差,保證項目或產品計算的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