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初余額以上期期末余額為基礎,反映了以前期間的交易和上期采用的會計政策的結果。期初已存在的賬戶余額是由上期結轉至本期的金額,或是上期期末余額調整後的金額。通常,期初余額是上期賬戶結轉至本期賬戶的余額,在數額上與相應賬戶的上期期末余額相等。在註冊會計師進行會計報表審計時,對於報表中的期初余額應當實施適當的審計程序,並充分考慮相關審計結論對所審計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影響。若上期會計報表已通過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註冊會計師應當與前任註冊會計師聯系並獲取必要的審計證據,以形成對期初余額的審計結論及確定對本期會計報表審計意見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