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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總分類賬也稱總賬,是按總分類賬戶(會計科目)進行分類登記的賬簿.總分類賬能全面、總括地反映和記錄經濟業務引起的資金運動和財務收支情況,並為編制會計報表提供數據.因此,每壹單位都必須設置總分類賬. 總分類賬是指按照總分類科目設置,公允貨幣計量單位進行登記,用來提供總括核算資料的賬戶. 總分類賬簡稱總賬.是根據總分類科目開設賬戶,用來登記全部經濟業務,進行總分類核算,提供總括核算資料的分類賬簿.總分類賬所提供的核算資料,是編制會計報表的主要依據,任何單位都必須設置總分類賬。
二.明細分類科目是對總分類科目作進壹步分類,提供更為詳細和具體會計信息的科目。它是反映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的科目。明細分類科目除會計準則規定設置的以外,可以根據本單位經濟管理的需要和經濟業務的具體內容自行設置。
三.明細賬(也稱明細分類賬)通常根據總賬科目所屬的明細科目設置,用來分類登記某壹類經濟業務,提供有關的明細核算資料。明細賬是形成有用的會計信息的基本程序和基礎環節,借助於明細賬,既可以對經濟業務信息或數據作進壹步加工整理,進而通過總賬形成適合於會計報表提供的會計信息,又能為了解會計信息的形成提供具體情況和有關線索。明細分類賬是按照明細科目開設的用來分類登某壹類經濟業務,提供明細核算資料的分類賬戶。它所提供的有關經濟活動的詳細資料,是對總分類賬所提總括核算資料的必要補充,同時也是編制會計報表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