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回購交易的詳細過程有哪些?
債券回購交易是指債券持有人(正回購方,即資金融入方)在賣出壹筆債券、融入資金的同時,與買方(逆回購方,即資金融出方)協議約定於某壹到期日再以事先約定的價格將該筆債券購回的交易方式。壹筆回購交易涉及兩個交易主體(資金融入方和資金融出方)、兩次交易契約行為(初始交易和回購期滿時的回購交易)和相應的兩次清算。\x0d\\x0d\債券回購交易的流程如下:\x0d\(1)回購委托\x0d\客戶委托證券公司做回購交易。\x0d\(2)回購交易申報\x0d\根據客戶委托,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主機做交易申報,下達回購交易指令。回購交易指令必須申報證券賬戶,否則回購申報無效。\x0d\(3)交易系統前端檢查\x0d\交易系統將融資回購交易申報中的融資金額和該證券賬戶的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進行比較,如果融資要求超過該證券賬戶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屬於無效委托。\x0d\(4)交易撮合\x0d\交易所主機將有效的融資交易申報和融券交易申報撮合配對,回購交易達成,交易所主機相應成交金額實時扣減相應證券賬戶的最大融資額度。\x0d\(5)成交數據發送\x0d\閉市後,交易所將回購交易成交數據和其他證券交易成交數據壹並發送結算公司。\x0d\(6)標準券核算\x0d\結算公司每日日終以證券帳戶為單位進行標準券核算,如果某證券帳戶提交質押券折算成的標準券數量小於融資未到期余額,則為“標準券欠庫” ,登記公司對相應參與人進行欠庫扣款。\x0d\(7)清算交收\x0d\結算公司以結算備付金賬戶為單位,將回購成交應收應付資金數據,與當日其他證券交易數據合並清算,軋差計算出證券公司經紀和自營結算備付金賬戶凈應收或凈應付資金余額,並在T+1流程辦理資金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