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賬簿記錄開始。
從報告日前後幾天的賬簿記錄中核對會計憑證,並核對發票存根和發貨憑證,以確認記錄的收入是否已在同期開票發貨,是否存在多記收入的情況。這種方法的優點是直觀、方便地追溯相關憑證記錄,以確定該收入是否應在當期確認,特別是在連續兩個以上會計期間進行審計時,檢查跨期間收入非常方便,可以提高審計效率。缺點是缺乏全面性和壹致性,只能查多記錄,查不到漏記錄,特別是當期漏記的收入延期到下期,審計時沒有及時入賬,不容易發現報告期應入賬而未入賬的收入。這種方法主要用於防止高估營業收入。
(2)以銷售發票為起點。
從報告日前後幾天的發票存根核對發貨憑證和賬簿記錄,確定已開票商品是否已發貨,確認同壹會計期間的收入。具體方法是提取報表日期前後使用過的幾張發票存根,追查到發貨單據和賬戶記錄,查明是否有遺漏收入的情況。這種方法也有其優缺點:優點是更加全面連貫,容易找到錯過的收益;缺點是費時費力,有時很難找到相應的發貨和賬目記錄,也不容易找到記錄較多的收入。使用這種方法時應註意兩點:
(1)相應的出貨憑證是否齊全,特別註意是否在報告期內已經取得收入,在下壹期期初沖正,沒有發出或收到記錄,以便調整前期和後期的會計利潤。
(2)被審計單位的發票存根是否已全部提供,有無隱瞞。為此,要檢查被審計單位的發票領購簿,特別要註意普通發票的領購和使用。這種方法主要用於防止營業收入被低估。
(3)以裝船證書為起點。
確定營業收入從報告日前後幾天的出貨憑證到發票開具和賬簿記錄是否已計入適當的會計期間。這種方法的優缺點與第二種方法類似,在具體操作中應考慮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政策做出適當處理。這種方法主要用於防止營業收入被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