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2、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職公務員住宅取暖費補貼,按當年10月份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兩項計算;在職工勤人員住宅取暖費補貼,按當年10月份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和崗位工資兩項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