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稅控裝置實施的進展和成效
(1)縣(市)工作進展情況
2009年以來,各縣(市)共認定安裝稅控裝置企業21家,其中富蘊縣11家,哈巴河縣3家,清河縣1家,福海縣4家,阿勒泰市2家。截至2010年8月底,各縣(市)20家企業共安裝稅控裝置37套,完成計劃目標的95.2%。富蘊、哈巴河、清河三縣礦產監測中心機房設在縣地稅局,壹直正常使用。
1.富蘊縣。12家企業安裝稅控裝置28套,完成計劃任務的109.1%。按有稅控裝置企業總產值占全縣礦業產值的比例計算,監測面積達到765438±0.28%。已投入320萬元(5臺設備未投入使用),其中設備采購及安裝224萬元;監控中心機房設備采購及裝修80萬元;稅控裝置網絡費用4萬元。
2.哈巴河縣。阿舍勒銅礦、華泰公司兩家企業安裝了兩套稅控裝置(鄭源國際因技改未安裝),完成了計劃任務的66.7%,監控面積達到76%。投資28.07萬元,其中設備購置及安裝1.24萬元,監控中心設備1.567萬元。
3.清河。5家企業安裝了5套稅控裝置,完成計劃任務的4倍,監控面積達到54.34%。已投資1035700元,其中:匯源礦業2009年安裝1套,投資275700元;2010,四家砂礦企業安裝四臺,投資76萬元。安裝的四臺砂礦監測設備的電信傳輸線路已於2004年9月14日投入使用。
4.福海縣。豐丸冶金行業1企業安裝了2套設備,完成了計劃任務的25%。投資28.07萬元,由於起步期較晚等因素,目前處於試運行階段。
5.阿勒泰市。阿巴宮礦業和金鑫鉛鋅礦選礦廠均處於整合階段,此項工作尚未實際開展,計劃任務未完成。
6.布爾津縣和吉木乃縣。制定了稅控裝置實施的實施意見,但由於礦山企業規模小,企業技術改造等原因,並未實際推廣。
(二)稅控裝置的實施已取得成效。
實踐證明,稅控裝置作為科學精細管理財稅工作的有效手段之壹,也是綜合治稅的重要手段,不僅能有效促進地區財政收入,還能為納稅評估等稅收征管提供計稅依據,使礦山企業稅收征管更加科學透明。
圖1阿勒泰地區富蘊縣和哈巴河縣截至2010年8月底投入產出對比圖(單位:萬元)
從財政收入來看,2009年6月稅控裝置實施以來的1年零2個月期間,通過監測數據對比企業申報的稅款,資源稅為* * * 1792萬元。
從目前財政投入產生的效益來看,富蘊縣投入272萬元,資源稅654.38+06萬元,實現投入產出比為654.38+0:5.87;哈巴河縣投入28.07萬元,資源稅654.38+0.65萬元,投入產出比為654.38+0: 5.88(圖654.38+0)。清河投入27.5萬元,資源稅增加26.96萬元。鑒於監控室初期建設投資在總投資中所占比例較大,壹次性投資完成後,今後新安裝稅控裝置和設備的階段性投資將逐步減少,投入產出比例將不斷提高。
註:富蘊縣、清河2010年新投入的9臺安裝設備未投入正常運行,新安裝設備投入未納入兩縣財政投入產出比。
1.資源稅收入大幅增加。礦產資源電子稅控裝置主要由皮帶秤、礦產品產量監控裝置、探頭和傳感器組成(圖2-圖4)。其中礦產品產量監控裝置俗稱“黑匣子”,將稱重數據傳輸到地稅局礦產品監控中心機房。目前,富蘊縣已實現財稅數據共享。
圖2皮帶秤測量的數據通過傳感器接線盒直接傳輸到礦產品監控裝置(富蘊縣夏喬哈拉金銅礦)。
圖3礦產資源電子稅控裝置組成(哈巴河縣阿舍勒銅礦)
截至2010年8月底,富蘊縣因安裝稅控裝置共征收資源稅16萬元。雖然目前開采量小,企業規模小,但清河推行稅控裝置的積極性很高。2009年安裝稅控裝置後,資源稅增加157萬元,同比增長65%。2010年受雪災影響,施工不足,資源稅較去年同期增加11.2萬元,增幅70%。哈巴河縣2家企業安裝稅控裝置後,資源稅增加654.38+0.65萬元,增長22%。由於企業對目前稅控裝置稱重的準確性存有疑慮,應繳納的45萬元資源稅未入庫。課題組已建議哈巴河縣地稅局和縣質監局邀請地區質監部門對稅控稱重設備進行檢查。如果檢查結果正常,縣地稅局會及時征收稅款。如果出現稱重不準的問題,及時校正設備。
圖4礦產品產量監控裝置
2.為礦產補償費的征收提供了依據。使用稅控裝置可以準確掌握原礦量和礦產品產量。通過與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相結合,科學考核礦產資源“三率”(開采回采率、采礦貧化率和選礦回收率)指標,督促礦山企業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對礦產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具有重要的參考作用。通過使用礦石開采數量的識別數據,便於國土資源部門驗證礦石開采數量是否正確,礦產品回收率是否與用於收取補償費的回收率壹致。
3.為加強稅收征管提供了科學依據。2010年3月,富蘊縣地稅局將監測數據與企業申報的礦石量進行比對,發現某企業增加礦石廢棄量,未申報應繳納資源稅300萬元。在納稅過程中,企業以各種理由拒絕納稅。對此,縣地稅局逐級上報請示。在得到自治區地稅局的回復和支持後,地區地稅局及時依法將300萬元稅款收繳國庫。這個案例對其他礦山企業申報資源量起到了很大的警示作用。此外,政府可以通過稅控裝置的“眼睛”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了如指掌(圖5)。比如八鋼球球團廠稅控裝置監控的不是礦石量,而是鐵精粉原料量和球團產品產量。富蘊縣之所以增設這種稅控裝置,是為了通過現代科技手段及時獲取所需初級產品的相關數據進行分析對比,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
圖5監控礦的原礦量數據每3分鐘上傳到地稅監控室的計算機。通過分析軟件可以準確監控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哈巴河縣阿舍勒銅礦)。
4.有效提高征管效率。過去,稅務機關征收資源稅主要依據企業自行申報的礦石量來計算應納稅額。最多是把產品產量和礦石品位粗略的反過來算出開采的原礦量。安裝稅控裝置後,地稅部門可以第壹時間準確獲取礦石采選入口處的原礦數量數據,真正實現有據可依、有據可查的征稅,建立以產控銷、以銷控稅、源頭控源的征管模式。稅務人員可以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花在數據審核分析、納稅評估、申報比對、動態監控等方面。此外,監測到的礦產品產量數據可以為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和征收提供依據。例如,如果產品實際已經銷售並入庫,但暫時沒有計入銷售收入,可以將監測數據與庫存和銷售情況進行對比,找出延期繳納的稅款,使企業在相應的會計年度及時繳納稅款,保證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和應收賬款的足額征收。
二、稅控裝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1.質檢部門需要驗證稱重設備傳輸數據的準確性。2010年8月,富蘊縣財政局聘請地區、富蘊縣質檢局對已安裝的稅控設備進行現場驗收,合格率達到100%。但哈巴河縣的稅控設備質量檢測尚未開展,與企業在稱重數據上仍有爭議。其他安裝稅控裝置的縣(市)也需要做好設備檢查和校準工作。
2.當地缺乏設備管理和維護人員。目前各縣(市)安裝的稅控裝置仍在保修期內,技術問題由大唐公司派駐阿勒泰的技術人員維護處理。壹旦保修期滿,工廠技術人員將撤離阿勒泰,設備維護管理的滯後將影響稅控裝置的正常運行。
三、效果預測及建議
(A)成效預測
截至201年8月,全區4個縣已為20家礦山企業安裝稅控裝置37套。經過壹年多的運行,成效明顯。特別是富蘊、哈巴河兩個礦業大縣,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在“從量計征”的礦產資源稅政策下,稅控裝置是完善監控手段、堵塞征管漏洞、實現應收盡收的有效手段。即使將來礦產資源稅的征收由“從量”改為“從價”,稅控裝置仍然是加強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有效措施。
同時,稅控裝置的實施主要是前期的壹次性投入,後期新設備的投入並不大,通過壹次性投入可以帶來長期的收益。2010年9月,富蘊縣3家企業新安裝的5臺設備和清河4家企業新安裝的4臺設備尚未投運。2011,哈巴河縣計劃為兩三家企業安裝稅控裝置,進壹步擴大監控面積。可以預見,實施稅控裝置的效果將在未來進壹步顯現。更關鍵的是,隨著區域煤炭資源勘探開發的進壹步推進,煤炭加工項目將逐壹落地,增加資源稅費的空間將更大。
(2)壹些建議
1.因地制宜,區別對待。壹個是區分不同的縣(市)。對於礦業經濟發展滯後的縣(市),鑒於其礦山企業規模小,礦石開采量少,實施稅控裝置的條件尚不具備,不能盲目投入資金強行推進。否則,追繳的資源稅不足以覆蓋監控設備的運行成本,將背離增加財政收入的初衷。二是區分礦山企業的規模。綜合考慮企業實際年度生產情況、礦石品位、礦石廢棄量等因素,明確安裝稅控裝置系統的企業標準。比如年礦石開采能力65438+萬噸以上的企業需要安裝稅控裝置,年礦石開采能力65438+萬噸以下的企業可以暫不提出安裝要求。對於上述兩種情況,地方稅務機關可以借鑒其他地區的成功經驗,根據不同礦種、不同規模礦山的實際,采取“以電控稅”、“以爆控稅”、“測算礦產品運輸量”、“儲量核實動態監控”等措施,加強征管,減少管理漏洞。三是對於已經實施稅控裝置的縣(市),要根據礦山企業的實際情況,進壹步擴大監測覆蓋面,加強對采礦、選礦、加工全過程的監管,更好地掌握企業生產和銷售情況。
2.做好稅控裝置質量技術監督工作。地區質監部門要配合做好縣(市)稅控裝置校準服務工作,在計量器具校準、數據準確認定等方面給予相應支持和配合。
3.培養穩定的本土技術人員。設備投入運行後,管理是壹項長期的工作,只有建立穩定的技術團隊,才能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成熟的縣市應積極利用大唐公司的技術力量,加快自身技術人員的培養。可以考慮在縣財政局增加2~3個事業編制,負責全縣監控系統的管理和保障。
4.加大宣傳和溝通。為使其他縣(市)了解稅控裝置的重要性,並有效看到其效果,建議將稅控裝置的報告以地廳級督查通報的形式下發到各縣(市)。此外,適時召開現場經驗交流會,推廣先進經驗,表彰獎勵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大力推動這項工作深入紮實開展。
狄威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0 10 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