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要求;
(五)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30周歲以下的,1991 8月15(含)後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以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考:
(壹)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正在就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被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違反考試紀律,處於暫停期的人員;
(五)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刑事處罰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仍在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註冊或聘用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考生不得報考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