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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會計崗位職責

學校會計崗位職責如下:

壹、在財務主管的領導下,按照國家財會法規、學校財會制度的有關規定,認真辦理提取和保管現金,完成收付手續和銀行結算業務。

二、根據有關方針、政策和規定的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認真負責地做到該收的收,該付的付,對不符合方針政策和財務制度的收付款項,有權監督、拒付。

三、掌管學校預算內外庫存現金和銀行帳戶的款項。根據審核無誤的手續,辦理銀行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業務;根據規定按銀行帳戶設置現金日記帳、銀行日記帳,日結月清,定期和銀行對帳,保證賬證相符、賬款相符、賬賬相符,做到正確無誤。

四、按照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做好現金管理工作。庫存現金不得超過人民銀行核定的`限額。不得保留帳外公款。備用的現金都要放入銀箱,並保管好銀箱。認真審查臨時借支的用途、資金和批準手續,嚴格執行支票領用的手續,控制使用限額和報銷期限。

五、嚴格審核報銷單據、發票等原始憑證,按照費用報銷的有關規定,辦理現金收支付、轉帳支付業務,做到合法準確、手續完備、單證齊全。在工作過程中如發現庫存現金有余缺情況,應先及時查明原因向領導匯報,再根據學校領導的決定進行辦理。

六、正確編制現金、銀行的記賬憑證,及時傳遞給財務登賬。配合對應收款的清算工作。核算人事部門提供的薪金發放名冊,按時發出教職工的工資、獎金。

七、負責及時、準確解繳各種社會統籌保險、公積金等基金的工作。負責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有關印章、收據,做好有關單據、賬冊、報表等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八、完成總務主任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