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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財政廳信息公開指南

為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參照《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說明》,編制《福建省財政廳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壹、主動披露

披露的範圍

根據《條例》和省政府有關規定,福建省財政廳應主動向社會公開以下主要信息:

01.機構概況類,包括機構職責、領導分工、機構設置等組織情況;

02.規範性文件,包括財政規範性文件和財政政策;

03.規劃類,包括金融發展規劃和專項規劃;

04.統計信息類別;

05.財務預算和決算報告;

06.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和標準;

07.政府采購;

08.行政許可,包括行政許可、審批程序、依據、所需材料及相關處理結果;

09.重大項目的批準和實施;

10.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和促進就業方面的政策和實施情況;

11.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2.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和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

25.行政執法;

30 .其他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序號為信息類,具體信息目錄在省財政廳門戶網站公布。

(2)開放形式

福建省財政廳將福建省財政廳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在門戶網站上公開。此外,還將通過新聞發布會、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公開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也可在省級檔案館、圖書館查閱。

(三)公示期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詢問法

公眾可以通過上述任何壹種公開表格進行查詢。也可以通過省財政廳門戶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進行查詢,該欄目支持信息索引檢索、全文檢索等多種查詢方式。

(五)索引號編制說明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的規定,這個索引號由23位代碼組成,是每條政府公開信息的唯壹識別碼。索引號由信息生成組織機構代碼、信息類別、信息生成年份和序號組成,用“-”號連接。其中,前7位為組織機構代碼,福建省財政廳組織機構代碼為:FJ 00112;+02;第9至12位為信息類別代碼,即公開範圍內提及的信息類別,分為壹級類別代碼和二級類別代碼,分別用兩位數字編制。壹級類別代碼按照“公共範圍”中的規定填寫“00”;數字14到17是信息生成年;數字19到23是序列號,由兩部分組成。前兩位表示信息生成局,後三位按當年信息生成的時間順序從001連續編號。

在信息生成辦公室的序號:00是省財政廳;01是辦公室;02是辦公廳;03為律師事務所;04為稅務管理部門;05是預算辦公室;06為財政部;07為政法管理部門;08代表教科文組織;09是經濟建設部門;10是農業部;11是社保部門;12為外經;13是企業部門;14是財務部;15是外債辦;16是財務室;17是統評辦;18是監察局;19是農改辦;20是人事教育司;21是會計委派辦公室;22是機關黨委;23是監督室;采購辦公室24個;25是老幹的地方;26為省控辦;27為省農發辦;28為科研院所;29是財稅信息中心;30是省註冊會計師管理中心;31是省國有資產管理教育中心;32是省財政投資評審中心;33是會計考試管理中心;機關辦公服務中心;35是省資產評估管理中心;36是兩費管理中心;37是幹部教育中心;38是國庫支付中心;39為票據交換所;亞行40人;41是部門的資產管理中心。

第二,根據應用。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需要,申請獲取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外的相關政府信息。

(壹)福建省財政廳受理政府信息公開機構的申請

公司名稱:福建省財政廳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郵寄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號福建省財政廳。

咨詢時間:周壹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2)應用方法

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件,通過以下方式申請。

1.通過互聯網申請

申請人登錄福建省財政廳門戶網站,直接填寫並提交《福建省財政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電子版。

2.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以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福建省財政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向受理機構索取或自行復印,電子版也可在福建省財政廳門戶網站下載。申請人可通過上述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程序。

3.口服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填寫《福建省財政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在口頭申請過程中,申請人應當配合工作人員記錄申請人的姓名、年齡、職業、身份證明、通訊地址等基本要素。最後需要申請人簽名或簽字確認。

(3)申請處理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表後進行登記。能當場回答的,不能當場回答的,自報名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做出如下回復:

1.屬於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 .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3.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能夠確定信息公開機關的,告知信息公開機關及聯系方式;

4.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5.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應當征求第三方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時限內。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流程見福建省財政廳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

(四)依申請公開提供信息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費用。標準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規定執行。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憑相關證明,經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第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