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統壹為每人每月630元。
2.65歲以上居民,每月增發5元居民基礎養老金。
3.70周歲以上的居民,每月發放基礎養老金10元。
4.75歲以上的居民,每月增發20元居民基礎養老金。
5.80歲以上居民,每月增發30元居民基礎養老金。
二、昆山市居民養老金標準:
從2022年1、1起,昆山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增加40元/月。
2、65周歲以上的參保人員在壹般調整的基礎上增發5元/月至30元/月。
調整後的具體標準見:
三、常熟居民養老金標準:
1,2020年起,按規定按月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含無地無保障人員),按調整前本人月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5%增加基礎養老金,每人月增加額不足16元的,予以補足;
2、按規定被認定為無地無保障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加基礎養老金25元;
3.其他只按月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而不領取其他待遇的老年農(居)民,每人每月增加基礎養老金16元;
4.2020年6月30日對上述人員中65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75周歲以上80周歲以下、80周歲以上人員分別發放5元、10元、15元、20元。
四、太倉市居民養老金標準:
1.2020年,太倉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391元。
2.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被保險人,從16年起,基礎養老金每滿1年增加1%,增加部分與基礎養老金標準同步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補助由市、市政府各承擔50%。
五、張家港市居民養老金標準:
1,65歲以下370元/月。
2、65周歲以上但70周歲以下375元/月。
3.70周歲以上75周歲以下380元/月。
4、75周歲以上80周歲以下385元/月。
5、80歲及以上42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