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職工福利費的會計分錄如下:
對於不同的職工類型,計提職工福利費應計入不同的科目:
1、如果是企業中為生產產品服務的人員:
借: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2、如果是企業行政管理人員: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3、如果是企業銷售部門人員:
借: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擴展資料:
《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應用指南規定:“沒有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實際情況,合理預計當期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大於預計金額的,應當補提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小於預計金額的,應當沖回多提的應付職工薪酬。”
原來工資總額的14%屬於稅法規定的扣除比例,不屬於財政部規定的企業計提比例(會計處理應遵循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因此,職工福利費屬於沒有規定計提比例的情況。
在新準則下,如果有明確的職工福利計劃,即有明確的金額和明確的支付對象範圍,(例如公司有成文的福利計劃,並通過《員工手冊》等方式傳達到各相關員工)則可以計提應付福利費。關鍵還是在於福利費的余額是否符合負債的定義。
以前那種提而不用的福利費是不符合負債定義的,新準則下不應繼續,即應付福利費不存在余額。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