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的職稱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種,其中,會計初級職稱稱為“助理會計師”,會計中級職稱成為“會計師”,會計高級職稱稱為“高級會計師”。
會計職稱,是由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同組織,全國統壹組織、統壹考試時間、統壹考試大綱、統壹考試命題、統壹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在企業或其他單位中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保部統壹印制,人保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下圖從左至右,依次為:會計初級職稱(綠色)證、會計中級職稱正(褐色)、會計從業資格證(藍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