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情況以當地社保局為準。以重慶為例: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向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經審核符合支付條件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按月向用人單位支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本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生育津貼的計算基數由職工個人繳費基數調整為生育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壹年度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用人單位沒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生育津貼按照本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現在領取生育津貼的信息簡化了很多。申請生育津貼所需的資料如下:
1.XX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單位公章);
2.出院診斷、出院記錄或出院證明(生育醫療費用未網上結算的,提供醫療費用手工報銷資料):
3.出生醫學證明。
產婦津貼申請
1.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向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2.女職工符合用人單位連續繳納基本醫療和生育保險費滿6個月,符合生育或者終止妊娠政策的,按照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3.用人單位未繳納職工基本醫療和生育保險費的,從次月起停止其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欠費在6個月以內的,在足額補繳欠費和滯納金後,按照規定補發。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