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解釋。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
1.壹般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字蓋章。
2、設置總會計師的企業,還應由總會計師簽字蓋章。
3.財務會計報告需要註冊會計師審計的,應當隨財務會計報告壹並提供註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