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模式要求企業對會計要素的記錄應以經濟業務發生時取得的成本為標準進行計量、計價。按照這壹標準,資產的取得、耗費和轉換都應按照取得資產時的實際支出進行計量計價和記錄。采用此模式壹方面是基於企業傳統的習慣性操作;另壹方面,成本模式的初衷是:認為企業對外公布的資產負債表的目的不在於以市場價格表示企業資產的現狀,而在於通過資本投入與資產形成的對比來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這種對比需以成本計量為基礎。
(二)公允價值模式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對公允價值的定義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當事人自願據以進行資產交換或債務清償的金額。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對公允價值的定義與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對公允價值的定義大體壹致,準則規定,“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願進行資產交換或債務清償的金額”。由此可見,公允價值最大的特點是來自於公平交易的市場,參與市場交易的理性雙方充分考慮了市場信息後達成***識的市場交易價格即為公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