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所是指將吸毒人員集中進行戒除吸食、註射毒品的惡習及毒癮的場所,是對吸毒者進行戒毒治療的場所。壹般戒毒所都配備有相關的戒毒藥物,相關的醫護人員。戒毒所的分類主要有自願戒毒所,社區戒毒所,強制隔離戒毒所。中國現行的政策是以強制隔離戒毒為主。中國的戒毒所分為三類:第壹類是公安機關主管的強制隔離戒毒所;第二類是司法行政機關主管的強制隔離戒毒所;第三類是戒毒醫療機構,由衛生部門主管。按規定,被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在公安機關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執行強制隔離戒毒3個月至6個月後,最長不超過12個月。轉至司法行政部門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繼續執行強制隔離戒毒。 強制戒毒所的設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統壹規劃,提出方案,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報公安部備案。 鐵道、交通、民航系統相當於縣級以上的公安機關需要設置強制戒毒所時,應當分別報請鐵道部(今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公安局、交通部公安局、民航總局公安局批準後,報公安部備案。 公安機關不得與任何單位、個人合資開辦強制戒毒所。 強制戒毒所必須單獨設置,床位不少於60張。 強制戒毒所選址應當盡量遠離機關、學校、居民區、托幼園所及其他人群密集的繁華區域,遠離環境嘈雜、汙染的地方。強制戒毒所應當根據床位數配備民警:床位在壹百張以下的,壹般不少於15人,其中,醫護人員不得少於四人;床位在壹百張以上的,民警壹般應按床位數的15%配備,其中,醫護人員不得少於床位數的5%。 強制戒毒所應當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壹定數量的女民警和相應數量的工勤人員。 所長、副所長、管教民警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醫生應當具有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護士應當具有專業技術職稱或經過相關專業知識培訓,財會人員應當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