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準備好發票專用章,註意結構塑料扣容易壞;
2.先打開最外面的蓋子,即按照蓋章時通常打開的方式打開發票專用章;
3.找到發票專用章兩側的兩個按鈕,用兩個手指向內按,向箭頭方向拉出;
4,使印章背面露出;
5.在給發票專用章上油之前,記得將手中的光敏油墨搖晃幾下,使其搖晃均勻;
6.這可以用來將墨水擠入發票專用章的印章背面。經過這種處理後,可以按卸載的相反方向放回。那就是氣的盡頭。
法律依據
印章治安管理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印章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章和個人印章。
本辦法所稱公章,是指國家權力機關、黨政機關、司法機關、參政議政機關、武裝力量、武警、民主黨派、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居委會、議事協調機構、非常設機構的法定名稱,以及具有法定名稱的合同、金融、稅務、發票等業務專用章。
本辦法所稱具有法律效力的個人印章,是指國家政權、黨政、司法、參政議政、軍隊、武警、民主黨派、工會、* *共青團、婦聯等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經民政部門登記的民間組織、居(村)民委員會、議事協調機構、非常設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的印章。第七條各級國家權力機關、黨政、司法、參政、軍隊、武警、民主黨派、共青團、工會、婦聯等機關和組織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發機關印章管理部門出具公函,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立即辦理並出具準確刻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