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缺之完善的法人治理機制,企業內部會計控制體系不健全
由於缺乏完善的法人治理機制,企業內部會計控制體系不健全,存在壹些嚴重的漏洞。目前,在部分企業中,尤其是壹些中小型企業,董事長與總經理常常出現壹人兼任的情況,壹些董事會成員同時也擔任公司的部門經理,這些不相容職務之間本來是存在相互制衡相互監督的效用,但是目前卻根本沒有達到預想的效果。壹些企業的董事長甚至還會直接任命監事會成員,監事會根本難以起到有效的監督作用。隨著現代企業管理理念的逐步推廣,董事會、監事會需要履行日常的監督管理職能,監督對象是總經理以及部門經理,如果二者之間的制衡機制失效,那麽也極有可能造成內部會計控制的失效,具體體現到財會工作中,就會出現會計信息質量下降、財務數據造假、支出手續違規等惡性事件。
(二)缺乏對內部會計控制機制的有效監督
從現有的情況來看,不同行業的企業雖然都擁有不盡相同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但是大多都缺乏健全、嚴格的監督機制來督促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落實,導致部分企業的內部會計制度在實施過程中未能嚴格落實,甚至是形同虛設。還有壹些企業對不重視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僅僅以通過事後監督來提高內部會計控制水平,或者認為壹般性的查漏糾錯工作也能夠起到內部會計控制的作用,因此更加放松了對內部會計控制機制的監督,再加之相關考核制度的缺位,導致相關制度往往難以落實。
(三)企業內部財會人員的整體素質有待提高
大多數企業的財會人員對於內部會計控制的認識都較為表面,意識相對淡薄。對於自身所承擔的職責也往往停留於表面,忽視了自身所肩負的管控職能。雖然目前我國巳經加大了對財會人員的培訓力度,對於會計準則及其相關政策的普及程度也有提高,但是由於壹些企業始終將財會人員定位於做賬和報賬人員,導致目前財會人員專業水平不紮實,綜合素養較低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