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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不善造成的材料毀損會計分錄

1、企業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材料毀損,其相應的進項稅額需要進行轉出,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等批準後,其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責任人賠償),

借:管理費用(扣除應由他人承擔的賠款後的壹般經營損失或管理不善),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