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前職業能力的培養主要是指高等會計教育。在我國高等會計教育中,重理論輕實踐,重知識傳授輕能力培養的現象基本普遍。會計高等教育滯後於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從教育培養目標和教學內容來看,大部分高校的會計專業都是讓學生接受壹個。普通會計基礎培訓對註冊會計師所要求的基本素質、能力和知識結構不夠重視,教學內容更新緩慢,使得會計專業學生畢業後需要適應註冊會計師的職業要求。
(2)從教育方式上看,我國會計教育采用應試教育。在學校學牛的任務主要是應付考試。這種不註重學生基本素質和能力培養的應試教育方式,是不可能為我國註冊會計師隊伍輸送高素質後備力量的。
(二)報名前的入學考試設置不合理
考試內容範圍窄,單科合格分數線有效期長,不利於註冊會計師整體素質的提高和知識結構的更新。註冊會計師考試課程及其相應教材的設置,直接關系到所選註冊會計師的專業能力。我國全國統考的五門課程(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稅法、經濟法)和教材的“短視”是顯而易見的,與國際上其他著名的註冊會計師考試課程有很大的不同。中國目前的考試課程強調傳統的審計:業務,缺乏評估和咨詢業務的相關知識。而CGA和ACCA課程覆蓋面更廣,不僅大大拓寬了註冊會計師的知識面,為其從事咨詢相關業務提供了知識保障,也體現了註冊會計師作為知識密集型行業的特點。
(三)後續教育存在缺陷
註冊會計師繼續專業教育是指註冊會計師為了保持和提高自己的專業能力和執業水平,掌握和運用新的知識、技能和法律而進行的學習和研究。我國後續教育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
(1)培訓內容和手段落後:很多cap跟不上知識更新的步伐,不具備最近出臺的具體會計準則等會計法律法規知識。對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如財稅法律、公司法等的掌握和熟悉程度更是滯後。但大多數培訓機構僅限於短期的專項培訓,無法提供持續、實用、經常更新的培訓課程。目前國內後續教育培訓主要采用集中培訓和課堂教學,受時間、地點、經費、規模等外部條件限制較大。
(2)考核有敷衍之嫌:現行職業後續教育的考試考核以學時計算,規定執業會員三年內接受後續教育的累計時間不得少於180學時,其中接受後續培訓的時間每年不得少於40學時;三年內接受全日制後續教育時間不少於120學時,其中每年接受全日制後續教育培訓時間不少於20學時。壹個明顯的問題是,註冊會計師在繼續教育中所花費的時間與繼續教育的目標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對所花費時間的考核並不能激勵繼續教育的目標。投入大於產出的評價體系直接影響培訓效果。更令人擔憂的是,“學時制”的考核制度本身在執行時就有敷衍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