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試的性質及職業發展方向
(壹)考試的性質
首先要從這兩種考試的差異談起:註冊會計師考試是註冊會計師協會組織的註會執業資格的考試;註冊稅務師考試是人事部組織的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兼職稱性質的考試,註冊稅務師帶有中級職稱性質,盡管現在很多單位在職稱問題上考評分離,通過考試取得其資格也不壹定能得到中級職稱崗位的聘任。
(二)職業發展方向
註會依托於會計師事務所,主要從事審計、審閱和其他鑒證業務,註稅依托於稅務師事務所,主要從事涉稅服務和鑒證業務。
二、報名資格
(壹)註冊會計師的報名資格
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的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試。
(二)註冊稅務師
凡中華人民***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申請參加全國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1、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後,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6年;
2、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後,或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4年。
3、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後,或獲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4、獲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1年。
5、獲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6、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中級專業職務或參加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並從事稅務代理業務工作滿1年。
7、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8年。
三、考試科目
(壹)註冊會計師
分為專業階段和綜合階段。專業階段***有六個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稅法》和《經濟法》。綜合階段只有壹門,分上下午考試。
(二)註冊稅務師
現行註冊稅務師考試***考五個科目:《稅法(壹)》 、《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財務與會計》、《稅收相關法律》。
四、考試方式
註冊會計師自2012年開始實行機考,註冊稅務師目前還是紙筆作答。
五、免試規定
(壹)註冊會計師
1、免試規定
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試壹門專長科目。申請者應填寫《201X年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免試申請表》,並向報名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經地方考試委員會及有關部門審核確定並報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考試委員會)核準後,方可免試。
2、豁免規定
(1)內地與香港部分註會考試互免
根據最新文件:取得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資格課程全科合格證的人員在報名參加中國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時可以申請豁免會計、審計和財務成本管理三個科目;參加內地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並全科合格的人員,在報名應考香港會計師公會的專業資格課程時,可以豁免“財務管理”和“審計和資訊管理”“財務匯報”三個單元科目。
(2)中國CPA可豁免美國CMA/CFM證書PART-1考試
國際著名的美國註冊管理會計師協會IMA也於2005年年初,豁免中國CPA參加該協會的CMA(美國註冊管理會計師)和CFM(美國註冊財務管理師)證書的PART-1考試。中國CPA可以免考CMA、CFM的PART-1。
(3)中國CPA與ICAEW的ACA考試互免
2008年1月9日,中註協與英格蘭及威爾士特許會計師協會(ICAEW)簽署考試互免協議。根據協議,參加中國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並取得全科合格的中註協會員報名參加ICAEW的ACA考試時,可以豁免會計、鑒證、公司和財務、法律、管理信息、稅收原理、審計與鑒證、稅法、財務會計等9個科目的考試;通過ACA考試的ICAEW會員在報名參加中國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時,可以豁免財務成本管理和審計等兩個科目的考試。
(二)註冊稅務師
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具有2年稅收工作經歷者,可免試《稅法(壹)》、《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三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兩個科目的考試。對於只考2個科目的(指符合免試條件只考《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的)須當年通過為合格。
六、合格標準
註冊會計師的每門課程的合格標準均為60分(包括專業階段和綜合階段);註冊稅務師除稅代60分及格(滿分100分)以外其余均是84分(滿分140)。
七、考試年限
(壹)註冊會計師
5年,從通過第壹科考試時間開始算起,5年內必須全科通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否則第壹年通過的考試成績將作廢,以此類推。
(二)註冊稅務師
考試成績為滾動管理,即考5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只考2個科目的(指符合免試條件只考《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的)須當年通過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