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何為“五步工作法”?
“五步工作法”是指稅務監管與稽查工作中的“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約談警示、立案稽查、公開曝光”五個步驟,其中“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約談警示”屬於非強制性執法方式,充分體現了稅務部門推行柔性執法,打造良好營商環境的做法,讓納稅人有了自行整改涉稅風險的空間。 這種以自查為主的柔性處理思路在稅務部門近期的多項舉措中都有體現,例如國稅總局2021年9月22日發布的《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稅收管理》壹文中明確說明“對存在涉稅風險的明星藝人、網絡主播進行壹對壹風險提示和督促整改,對2021年底前能夠主動報告並及時糾正涉稅問題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該文發布後立即有上千名主播進行自查並補繳稅款,而對於積極補繳稅款的主播們,稅務部門並未進行公開曝光,充分保護了主播的商業價值。 對於企業亦如此,如果企業在自查階段就整改到位,同樣可以免於不必要的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此舉在充分保障企業正常運營的同時不會降低企業的納稅信用等級,為企業的長久經營及後續貸款提供可能。因此,對於企業經營者與高收入高凈值人群來說,正確使用“五步工作法”應對稅務部門監管與稽查是處理當前以及日後涉稅風險應當關註的重點。二、正確應對涉稅風險需要註意的問題
隨著稅務監管與稽查力度的不斷增強,企業經營者、高收入高凈值人群與稅務部門不可避免地會產生交集。由於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專業性與復雜性,使得征納雙方在溝通與交流等方面難免會出現困擾,企業經營者、高收入高凈值人群在面對稅務部門時應當註意如下問題:(壹)高度重視與稅務部門的溝通
高度重視與稅務部門的溝通是順利解決涉稅風險的基礎。很多納稅人在面對稅務部門時都缺乏足夠的重視,忽略稅務部門的信息和電話都是常態,尤其是自然人。由於此前針對自然人的稽查案件較少,自然人往往也缺少專業協助和相關經驗,經常會出現應對不當產生的大額處罰。 在筆者處理的案件中,甚至出現過客戶近半年左右的時間內都未理會稅務部門郵寄的函件和電話,直至接到稽查立案通知書後才求助律師,導致客戶個人的個稅案件進入到稽查程序,錯過了“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約談警示”的階段,使得在後續的處理中壹度陷入極其被動的局面。因此在處理涉稅風險時,壹定要對稅務部門的溝通引起足夠的重視,積極配合稅務部門的工作,方能合理規避涉稅風險,避免行政處罰提供充分的保障。(二)明確稅務稽查中的權利和義務
稅務稽查環節作為稅務部門處理稅務風險的重要部分,在配合稅務部門工作的前提下,也應當註意保障過程中自身的權利義務,既有助於納稅人順利應對稅務稽查,也是為後續可能產生的行政復議、訴訟作出準備。 例如根據《稅務稽查案件辦理程序規定》,稅務機關有權調取會計賬簿、記賬憑證等材料,也可以采取實地調查取證等方式進行調查取證,需要註意的是,雖然會計賬簿是稅務核查的最主要依據,但是在無會計賬簿的情況下也並不會妨礙稅務機關作出相關處罰,最重要的是喪失了自查整改的時機,因此切勿采用隱匿會計賬簿等方式阻礙稅務稽查,這樣會使得原本的行政責任直接轉化為刑事責任。在範冰冰稅案中就出現過這樣的情況“經查,2018年6月,在稅務機關對範冰冰及其經紀人牟某廣所控制的相關公司展開調查期間,牟某廣指使公司員工隱匿、故意銷毀涉案公司會計憑證、會計賬簿,阻撓稅務機關依法調查,涉嫌犯罪。現牟某廣等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壹步偵查中。” 在稅務部門行使稽查等相關權利時,納稅人應當積極關註稅務部門程序的合法性,如有程序違法的情況,應當及時固定相關證據以便於維護自身權益。同樣以調取會計賬簿為例,《稅務稽查案件辦理程序規定》第十八條明確規定,在調取會計賬簿時,稅務機關應當出具調取會計賬簿通知書,並填寫調取賬簿資料清單交其核對後簽章確認。(三)聚焦自行整改方案的制定
自行整改是涉稅風險處理中的重點環節,保障整改方案的有效性與及時性是稅務部門關註的核心內容。從鄧倫稅案中我們可以看到,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在通報中著重強調了鄧倫方“經過督促後仍不改正”的情況。 整改過程中,對於納稅人此前采取的稅務籌劃手段,尤其是本身帶有壹定爭議性的籌劃方案,筆者建議積極與稅務部門溝通後予以調整,同時按照嚴格標準對合同、賬本、票據、應繳稅費等進行全面審查。在鄧倫稅案和薇婭稅案中都屬於在自查過程中願意補繳部分稅款和滯納金,但結果卻仍然是未能整改到位,只能面臨行政處罰和公開曝光的不利後果,最終導致自身的商業價值歸零,這本質上都是未能真正重視自行整改,存在部分僥幸心理所導致。稅務部門絕不會存在專門針對某壹納稅人強迫其整改的情況,因此在稅務部門未認可整改到位的情況下切勿掉以輕心,避免產生不利的後果。(四)積極尋求專業協助
壹部分正處於自查環節和稽查初期的納稅人往往會認為距離立案為時尚早,相信可以通過自身的“關系”就能解決問題,並未真正重視整改,從而導致了錯過了整改時機,最終追悔莫及。對於納稅人而言,基於慣性思維和術業專攻,很難靠自己的自行整改準確識別自身風險並作出有效整改。因此,盡早借助專業人士的法律與稅務知識來協助企業及個人識別並整改自身風險是處理涉稅問題的不二選擇。 筆者此前辦理過壹起由國稅總局督辦的高收入個人個稅稽查案件,案件中,雖然當事人由於自身原因錯過了自查階段,但其在稽查立案初期就及時與有法律與稅務背景的專業律師進行了溝通商榷,最終還是取得了良好處理的結果,及時避免出現對當事人事業產生致命影響的公開曝光結果。由此可見,專業的律師介入可以有效幫助當事人取得理想的結果,切勿由於迷信關系等原因導致錯失案件處理的最佳時機。 除此之外,企業經營者、高收入高凈值人群也可以通過專業律師協助提前對企業內部及自身的涉稅風險進行梳理,對於可能出現的涉稅風險提前進行防範,最大限度的可能避免出現稽查風險甚至是刑事風險。 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育和成熟,稅務監管與稽查力度將會進壹步加大。尤其是在金稅四期上線後,稅務系統將與征信系統對接,不良的涉稅記錄會直接影響日後的貸款、購房、企業上市等各個方面。在面臨稅務問題時,善用“五步工作法”給予的自行整改空間,將會為有效處理稅務風險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