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貨款的時候確認收入的實現.
2,取得收取貨款的憑據,同時,商品所有權轉移給對方.
3,簽訂分期付款合同的,按照合同付款期作為收入的實現.
4,委托代銷商品的,以收到對方銷售清單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收入確認的原則---實質重於形式
在《收入準則》中,對收入的定義是"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他人使用本企業資產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它不包括為第三方或客戶代收的款項".
從這個定義可以分解為收入的三個重要的特征,第壹,它是日常活動形成的經濟利益;第二,這種利益流入是靠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他人使用本企業的資產而取得;第三,流入的經濟利益不包括代收的款項.這樣,會計人員就能夠從這三個特征來確認收入.
根據《(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幹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的有關規定:
1、除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銷售收入的確認,必須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實質重於形式原則.
2、企業在各個納稅期末,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應采用完工進度(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3、企業以買壹贈壹等方式組合銷售本企業商品的,不屬於捐贈,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
新收入準則五步法是什麽
本次收入準則參照IFRS進行了較大的修訂,體現了我們的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原收入準則包括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讓渡資產使用權和建造合同準則,存在將各種收入確認簡化的缺陷、同時收入準則與建造合同準則界定邊界不明顯.但是現實生活中的實例比較復雜,新準則為收入和建造合同制定了五步法模型、對收入和建造合同進行了統壹,同時也對收入確認原則進行了更詳細的說明.
新準則設定了收入確認計量的五步法,分別如下:
前提第壹步:識別與客戶訂立的合同;
基礎第二步:識別合同中的單項履約義務;
關鍵第三步:確定交易價格;
核心第四步: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單項履約義務;
判斷第五步:履行各單項履約義務時確認收入.
第壹步、第二步和第五步主要與收入的確認有關,第三步和第四步主要與收入的計量有關.其中,第壹步、第二步重在理解和職業判斷,這部分掌握了後續三個步驟就會相對容易很多,下文將重點講解前三個步驟.
制造業確認收入條件是什麽?企業確認收入都是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的,企業進行收入確認條件的確定,我們在上面的文章中介紹了新舊會計準則對於收入確認的相關的規定,大家可以參考下我們上面文章中的相關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