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存在的問題
(壹)納稅服務制度未完全落實,服務態度有待進壹步改善。部分縣(市)局在辦理資產損失申報、減免稅審批、註銷、清算等涉稅事項時,未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縣(市、區)地方稅務局稅收業務規定》規定的“窗口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窗口送達”的要求和流程,全面推行“壹站式”服務,還存在納稅人在稅務機關內部各部門之間忙於辦理相關事項的情況。個別稅務官員對納稅人生硬、冷漠、缺乏耐心。僅今年上半年,通過地稅網站投訴納稅服務和行業作風的案件就有3起,不同程度地影響了稅務機關與納稅人的關系,對地稅系統的政風行風建設產生了負面影響。
(2)稅務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和管理水平有待進壹步提高。稅務管理員普遍缺乏財務會計知識,看不懂企業的財務會計數據和會計報表,不敢去企業查賬,基本不開展日常檢查或只對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等簡單的地方小稅種開展檢查,無法在企業開展稅務檢查。企業的稅收管理僅限於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按稅務機關要求報送有關報表和資料。
(三)重點行業和重點稅源企業精細化管理程度不夠。具體表現為:壹是按照區域內重點行業和重點產業類別劃分納稅企業,由專人進行管理。但管理方法和手段粗放,僅限於納稅申報的及時歸檔和稅收數據的統計匯總。二是加強對列入上級稅務機關要求的重點營業稅源和重點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名單的納稅企業的管理,要求企業報送重點稅源監控企業月(季)報表和編報說明,通過企業提供的財務會計報表和編報說明被動完成重點稅源企業的監控管理和編報。實際上,我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和稅源增減因素只有壹知半解或壹無所知。
(D)對外國建築企業的檢查登記管理不到位。外地施工企業不按規定辦理查驗登記手續和接受勞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管理,僅在工程需要開具發票時將外出經營活動稅務管理憑證報送稅務機關備案登記,開具建設工程發票,導致稅款入庫滯後於施工進度。
(五)日常檢查和納稅輔導工作不夠。從抽查部分稅務管理人員入戶檢查工作底稿可以看出,大部分工作底稿只是走個形式,只是為了滿足入戶檢查的任務,更有甚者,將入戶檢查空白工作底稿交給納稅人簽字蓋章,然後返回單位填寫工作底稿內容。沒有真正發揮通過入戶檢查了解企業基本信息、經營規模、納稅能力是否發生變化。稽查局提交的《稅務稽查征繳建議書》指出,“有的納稅企業對不在征稅範圍內的房產、土地申報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單位稅額標準提高後,企業仍按以前的稅額標準申報繳納土地使用稅;企業對印花稅的征收範圍、稅目、稅率不了解,導致印花稅未繳或少繳,反映出稅務管理人員的稅收宣傳和稅收指導工作不到位。
(六)國稅部門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工作尚未開展。雖然《自治區國家稅務局與自治區地方稅務局協作聯系制度》(新國稅發〔2009〕208號)明確“各級稅務局要站在加強稅源管理、堵塞稅收漏洞的高度,提高思想認識,加強對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的增值稅征收——代開——代開——代傳——代開票證或增值稅專用發票,代地稅系統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國地稅統壹征收率為2%)和教育費附加工作,有效節約行政資源,提高征管效率,為納稅人提供便捷服務。但同級國稅部門不執行、不提供文件,我區地稅部門至今未收到正式文件。導致國稅部門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工作難以協調和溝通,直到現在也沒有開展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工作。
二,加強征管的措施和建議
(壹)加強和改善納稅服務。認真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工作規範(試行)》的內容和要求,踐行自治區地稅局提出的“說話和氣、納稅認真、依法治稅、讓人民滿意”的工作理念,嚴格遵守“少霸氣、多正氣、少俗氣、多野心、少虛榮、多自尊”的自律要求,努力實現納稅服務零距離、服務過程零障礙、多自尊。切實提高辦稅效率和納稅服務。
(2)加大對稅務管理人員的崗位技能培訓。通過聘請註冊稅務師授課、單位內部“以舊帶新”、開展稅收管理員崗前培訓競賽活動、組織稽查人員帶領稅收管理員實施“以查代訓”等方式,抓好稅收基礎知識培訓,突出會計知識、計算機操作和征管技能,提高稅收管理員的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三)加強對重點行業和重點稅源企業的監控管理。分行業、分領域、專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