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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會計核算業務操作規程的十三、日終、月終、年終的處

(壹)日終處理

1.國庫進行日終處理前,應檢查是否全部下載或接收支付系統、同城票據交換系統和國庫內部往來的賬務信息,並逐壹進行核對。核對不壹致的,按支付系統和國庫相關往來業務要求辦理後再進行日終處理。

2.每日營業終了,各級國庫應制作科目日結單,登記總賬,制作國庫會計日計表、余額表等,並核對總、分賬務,進行綜合平衡;同時核對各類收支報表和有關賬簿,並進行當日國庫會計核算系統數據備份。

3.每日營業終了,各級國庫應按征收機關分別制作各級預算收入日報表各壹式二份,蓋章後壹份留存,壹份附繳款書回單聯交征收機關;制作同級預算收入日報表、地方預算收入總額分成計算日報表、財政庫存日報表各壹式二份,蓋章後壹份留存,壹份交同級財政機關;制作匯總上劃的各級預算收入日報表各壹份,蓋章後留存;總庫以下各級國庫制作國債兌付日報表壹份,蓋章後留存;總庫制作國債兌付日報表壹式二份,蓋章後壹份留存,壹份交財政部。同時,應根據上級國庫部門要求報送有關報表。各項報表可按規定通過網絡傳遞。

4.當日發生“行庫往來”業務的,國庫部門應與會計營業部門核對“行庫往來”科目發生額、余額,登記行庫往來對賬登記簿,並相互簽章確認。

5.當日全部國庫會計核算業務結束後,由綜合核算崗歸集整理相關國庫會計資料後,交事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