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經常性、主營業務所產生的基本收入,如制造業銷售產品、在產品和提供產業勞務的收入;商品流通企業銷售商品收入;旅遊服務業的門票收入、客源收入、餐飲收入等。主營業務收入發生在出借人處,每月末應由借方轉入本年利潤貸方。結轉後,主營業務收入月末無余額,不存在借款差額。在累計欄中填寫本會計年度截至本期的累計金額。具體情況可以具體對待。主營業務收入可以記錄本月金額或設置累計金額欄;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轉讓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料和包裝材料的銷售,無形資產的許可使用,固定資產的出租,包裝材料的出租,運輸,廢舊物資的銷售等。其他業務收入是企業從事除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具有發生頻率低、各項業務金額小、占收入比重低等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