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歷史成本
資產按照收購時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算,或者按照收購時支付的對價的公允價值計算。負債按照因流動義務而收到的貨幣或資產的金額,或流動義務的合同金額,或在日常活動中為償還負債預期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算。
2.重置成本
資產按照現在購買相同或類似資產需要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算。負債應當按照償還負債所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算。
3.可變現值
資產按正常對外銷售所能收到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扣除資產預計成本、預計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後計算至完工。
4.現值
資產按照其持續使用和最終處置預計未來凈現金流入的折現金額計算。負債按照預計期限內要償還的未來凈現金流出的折現金額計算。
5.公平價值
資產和負債按照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雙方自願進行的資產交換或債務清償的金額計算。
擴展數據核算的計量屬性之間的關系;
在各種會計要素的計量屬性中,歷史成本通常反映資產或負債的過去價值,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和公允價值通常反映資產或負債的當前成本或現值,是與歷史成本相對應的計量屬性。
當然,這種關系不是絕對的。例如,資產或負債的歷史成本有時是根據交易時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確定的。在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交換具有商業性質且交換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應當以交換資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交換資產的入賬成本,除非有確鑿證據表明交換資產的公允價值更為可靠;
非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交易中,合並成本也由資產、負債等的公允價值決定。買方為在購買日獲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支付的款項。
會計計量屬性的應用原則:
新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在計量會計要素時,壹般應當采用歷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和公允價值的,應當確保會計要素的確定金額能夠可靠地取得和計量。
新會計準則在選擇公允價值計量屬性時,充分借鑒並考慮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公允價值應用的三個層次。
公允價值在我國的引入是適度的、謹慎的、有條件的。原因是中國還是壹個新興的市場經濟國家,如果無限制地引入公允價值,可能會導致公允價值計量不可靠,甚至借機人為操縱利潤。
因此,在投資性房地產、生物資產等具體準則中,規定只有在存在活躍市場且公允價值能夠獲得並可靠計量的情況下,才能采用公允價值計量。
百度百科-會計計量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