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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管理會計對毛利的貢獻比例

加權平均法以企業銷售產品的比例為權重,對各產品的貢獻毛利率進行加權,計算加權平均貢獻毛利率,進而計算綜合保證銷售額,再乘以各產品的銷售比例,從而計算出各產品的盈虧平衡點銷售額。

1.計算所有產品的銷售額。

銷售額=各種產品的銷售單價*銷售量之和= 5000 * 45+10000 * 10+12500 * 16 = 225000+100000+200000 = 520。

二、產品的計算和比例

答:225000/525000=42.86%

b:100000/525000 = 19.05%

200000/525000=38.09%

三、計算每個產品的貢獻率。

答:(45-25)/45=44.4%

B:(10-6)/10=40%

C:(16-8)/16=50%

第四,計算加權貢獻毛利率

加權貢獻率= 42.86% * 44.4%+19.05 * 40%+38.09 * 50% = 45.71%。

五、計算綜合保底銷量。

綜合保底銷售額= 333000/45.71% = 72843.75元。

六、計算每個產品的保底銷量。

答:72843.75 * 42.86% = 31218.75

b:72843.75 * 19.05% = 13875

C:72843.75*38.09%=27750

(註:此題設計不好,多輪影響最終計算精度。最後的計算是以分數的形式計算的,沒有前面計算中的四舍五入,排除四舍五入帶來的影響。例如,產品A的比例以225/525的形式計算,而不是42.86%。)

供參考

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