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折舊年限是4年.
按照《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壹)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
1.年限平均法(直線法)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固定資產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
月折舊額=年折舊額÷12
2.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1-凈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加速折舊法
(1)雙倍余額遞減法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年限×100%
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期初凈值×年折舊率=(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年折舊率
固定資產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年折舊額÷12
最後兩年每年的折舊額=(固定資產的原值-預計凈殘值-以前年度累計折舊)÷2
(2)年數總和法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期限/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購買車輛計提折舊如何做賬務處理?
購買車輛計提折舊的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轎車
貸:銀行存款--基本戶
借:固定資產折舊--折舊費
貸: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壹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