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工資時,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員工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員工工資
發放工資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員工工資
貸:銀行存款——付款銀行/庫存現金
應付職工薪酬用於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
發工資需知: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