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公約》規定,全區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及其助理必須公平競爭,遵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嚴格遵守我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完善事務所內部管理制度建設,統壹執業標準,統壹內部質量控制體系。沒有分支機構(包括辦事處、業務聯絡點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法定註冊場所以外設立。
為了維護註冊會計師行業的合法利益,進壹步提高執業質量,避免不惜代價相互競爭擾亂正常的執業秩序。《行業公約》對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和驗資的最低費用作出了具體規定,並實行了限期申報簽字費制度。
為了有效實施《貿易公約》,《貿易公約》還規定了違反公約的違約責任。比如:
未經自治區財政廳批準,在法定註冊地以外設立固定辦公場所和固定電話,無論是否上市,或者掛靠其他公司的招牌,從事合法業務,均屬違約行為。在行業內給予通報批評,並向違約事務所收取5000元違約金。
年度會計報表審計驗資費用低於約定費用限額的,對違約事務所給予行業通報批評,收取實際費用與約定費用限額的差額作為違約金,在收到協會發出的違約通知後壹個月內支付。如果事務所未能支付違約金,註冊會計師協會將不會通過該事務所所有股東或合夥人的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