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是財務人員的壹種,其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了解並熟練掌握國家各項財經法規政策,協助制定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
2、根據財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審核公司的財務收支狀況,對於不合規定的收支記錄,提出整改意見,並上報上級。
3、按照財務規定審核公司的會計憑證,對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作出有效判斷,並檢查會計憑證手續的完備性,憑證內的數字是否準確等。
4、抽查賬簿等會計資料,核對計算機財務管理系統中的數據是否與賬簿記錄壹致。
5、審查財務會計報表是否按要求編制,對出現的問題進行核查,並通知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對簽署的相關憑證和賬簿報表負責。
6、積極參加財務相關的教育培訓,如財務法律法規,會計電算化操作等。
7、配合相關審計部門的工作。
稽核制度是國家或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在國家或公司企業內部(企業壹般為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對有關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公司企業流程運作進行審核、復查的壹種制度,該制度的建立應當結合稽核(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壹並進行考慮。
稽核人員要求:
1、稽核人員要求具備企業管理、財務、投資、法律等綜合知識。
2、稽核人員需對企業經營有深刻了解和實際經驗。
2、稽核人員通曉企業運營管理和財務管理,精通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和相關業務流程。
4、稽核人員需有較強的領導、溝通、協調能力以及強烈的事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