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員是專門從事貨幣資金收付的工作人員,如果工作出現了差錯,就會造成壹定的經濟損失,甚至是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因此,明確出納人員的職責與權限,是做好出納工作的起碼條件。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財經法規,出納員具有以下的職責與權限:
(壹)出納人員的職責
1.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出納員應嚴格遵守現金開支範圍,非現金結算範圍不得用現金收付;遵守庫存限額,超限額的現金按規定及時送存銀行;現金管理要嚴格做到日清日結,賬面余額與庫存現金每日下班前應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查對;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也要與銀行對賬單及時核對,如有不符,應立即通知銀行調整。
2.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在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收付業務時,要嚴格核對有關原始憑證,再據以編制收付款憑證,然後根據所編制的收付款憑證按時間先後順序逐日逐筆地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余額。
3.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和結、購匯制度的規定及有關批件,辦理外匯出納業務。隨著經濟的發展,國際間經濟交往日益頻繁,外匯出納也越來越重要。所以出納人員應熟悉國家外匯管理制度,及時辦理結匯、購匯、付匯,避免外匯損失。
4.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為其他單位辦理結算。這是出納員必須遵守的壹條紀律,也是防止經濟犯罪、維護經濟秩序的重要方面。出納員應嚴格遵守支票和銀行賬戶的使用和管理,從出納這個崗位上堵住結算漏洞。
5.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如國庫券、債券等)的安全與完整。要建立適合本單位情況的現金和有價證券保管責任制,如發生短缺,屬於出納員責任的要進行賠償。
6.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印章、空白票據的安全保管十分重要,出納員必須高度重視,建立嚴格的管理辦法。通常,單位財務公章和出納名章要實行分管,交由出納員保管的出納印章要嚴格規定使用用途,各種票據要辦理領用和註銷手續。
(二)出納員的權限
1.維護財經紀律,執行財會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虛作假行為。
我國《會計法》第三章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中對會計人員如何維護財經紀律提出具體規定。《會計法》的這些規定是:
各單位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違法的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應當向單位領導人提出書面意見,要求處理。單位領導人應當自接到書面意見之日起十日內作出書面決定,並對決定承擔責任。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違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糾正,又不向單位領導人提出書面意見的,也應當承擔責任。
對嚴重違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的收支,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應當向主管單位或者財政、審計、稅務機關報告,接到報告的機關應當負責處理。
2.參與貨幣資金計劃定額管理的權利。
出納員每天都和貨幣資金打交道,在平日開展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和《支付結算辦法》。而在執行這些法規規定時,實際上就是賦予了出納員對貨幣資金管理的職權。
3.管好用好貨幣資金的權利。
出納員掌握著單位貨幣資金的來龍去脈及周轉速度的快慢。因此,出納員應充分發揮主人翁的意識,為單位提出合理安排利用資金的意見與建議,及時提供貨幣資金的使用和周轉信息,這也是出納員義不容辭的責任。
三、出納員應具備的素質要求
出納員直接掌管壹個單位的現金和銀行存款,每天都要與成千上萬的金錢打交道,如果要將公款據為己有或挪作他用,對於出納員來講是有方便的條件和較多的機會。因此,單位對出納員的素質要求都比較高。那麽,要想成為壹名合格的出納員應該具備哪些具體的素質要求呢?
(壹)基本資格要求
出納員和所有的會計人員壹樣,必須持有財政部門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即會計證)上崗,未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得從事出納工作。此外,還不得偽造、轉借會計證。
(二)基本素質要求
1.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1)愛崗敬業。愛崗敬業是會計職業道德的基礎。出納員應該熱愛本職工作,要有不厭其煩的勞動態度,全身心投入會計事業,兢兢業業,努力鉆研業務,勤學多思,勤練多問,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2)廉潔自律。廉潔自律是會計職業道德的前提。因為出納員每天都和貨幣資金打交道,所以,與其他會計人員相比,出納有其特殊性。為此,出納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公私分明,不貪不占,保持廉潔自律的優秀品質。
(3)客觀公正。出納員在工作過程中,必須遵守各種紀律、法規、準則和制度,依法辦事,並保持客觀公正的態度,實事求是保證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同時,在自己的工作權限內,堅持原則,正確處理國家、單位和個人的利益關系,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保護單位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4)強化服務。出納員要樹立服務的思想意識,在處理各種出納業務時,出納員應盡量做到尊重、原則、主動、熱情、耐心、周到。尊重就是尊重同事,虛心向同事學習、請教,重視同事的感受。原則就是要有原則地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遇到自己無法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領導請示;對工作認真負責,不把責任推給他人。主動就是要主動與他人打招呼,主動詢問他人的需要。熱情就是要在處理出納業務時,態度和藹,語言親切。耐心就是耐心回答他人提出的問題,不計較他人的態度好壞和語言的輕重。周到就是盡壹切可能為他人提供優質的服務。
(5)保守秘密。出納員應當保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除法律規定和單位同意外,出納員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本單位的會計信息。
2.要有較強的政策水平
出納工作的特點之壹是其具有很強的政策性。所以,出納員要做好出納工作,必須了解、熟悉和掌握國家有關會計、財稅、金融法規和各項會計制度。出納員每天處理大量的稅金、票據並進行收付結算,哪些結算方式不宜采用,哪些票據不能報銷,哪筆金額不能支付等,都必須以有關的法規制度為依據。因此,作為壹名出納員,要做好出納工作,就必須加強學習,了解、熟悉、掌握現行的政策法規和各種會計制度,不斷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遵守財經紀律,遵守財務制度,明白自己哪些該幹,哪些不該幹,哪些該抵制,工作起來就得心應手,不犯錯誤,為企業把關守口。
3.要有熟練的專業技能
出納員每天涉及大量的費用報銷、票據簽發和現金收付等事項,這就需要出納員具有較強的業務處理能力、較快的計算速度和較高的準確性。所以,出納員除了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政策水平外,還必須要有熟練的專業技能,如漢字及阿拉伯數字的正確書寫;算盤、計算器、電腦、點鈔票的熟練操作;熟練簽發票據、辦理結算、報銷費用等業務處理流程與要求。
要想當壹名稱職的企業管家婆——出納,除了要具備上述良好的職業道德、較強的政策水平、熟練的專業技能外,還要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
壹是要有良好的工作態度與心態,誠實守信,關註細節,註重細節,做好細節工作;
二是在工作崗位上要為企業多思考,培養自己嚴謹的邏輯思維及敏銳、寬廣的財務視野,將自己認為可以為企業創造更多價值的方式、想法與企業分享,真正做好企業的“管家婆”,提高自身管理能力;
三是要有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及較強的辦事能力,能很好地與單位其他部門、人員,與銀行、稅務等部門打交道。
四、出納工作內容及具體流程
簡單地說,出納員工作的具體對象就是貨幣資金。所以,處理貨幣資金的收付業務就是出納員最主要、最核心的工作。了解具體的工作流程,是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作質量的必要前提。
(壹)出納收付程序與規範
1.資金收入的壹般程序
(1)清楚收入的來源和金額。出納員在收到壹筆資金之前,應當清楚地知道具體要收的金額是多少,向誰收錢,收什麽性質的錢,再按不同的情況進行分析處理。其基本業務如下:
①確定收款金額。如為現金收入,應考慮庫存限額的要求及有關現金使用範圍的規定(見本部分第二章第壹節內容)。
②明確付款人。出納員應當明確付款人的全稱和有關情況,對於收到背書支票或其他代為付款的情況,應由經辦人加以註明。
③收到是銷售或勞務性質的收入,出納員應當根據有關的銷售(或勞務)合同確定收款額是否按協議執行,並對預收賬款、當期實現的收入和收回以前欠款分別進行處理,保證賬實壹致。
④收回代墊、代付及其他應收、其他應付款。出納員應當根據賬務記錄確定其收款額是否相符,具體包括單位為職工代付的水電費、房租、保險金、個人所得稅,職工的個人借款和差旅費借款,單位交納的押金等。
(2)清點收入。出納員在清楚收入的金額和來源後,進行清點核對。清點時,應沈著冷靜,不能只求“快”不求“準”。
①現金清點。現金收入應與經辦人當面清點,如有短缺、假鈔等特殊問題,應由經辦人負責。出納員若未發現問題,損失由出納員負責。
②銀行核實。銀行結算收入應由出納員與銀行核對,如為電話詢問或電話銀行查詢,只能作為參考。在取得銀行有關的收款憑證後,方可正式確認收入,進行賬務處理。
③清點核對無誤後,按規定開具發票或內部使用的收據。如收入金額較大的,應及時上報有關領導,便於資金的安排調度,手續完畢後,在有關收款依據上加蓋“收訖”或“現金收訖”或“銀行收訖”章。
④如果清點核對並開出單據後,才發現現金短缺或假鈔,應由出納員負責。
(3)收入退回。如因特殊原因導致收入退回的,如支票印鑒不清或收款單位賬號錯誤等,應由出納員及時聯系有關經辦人或對方單位,重新辦理收款。
(4)把每日收到的現金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
2.資金支出的壹般程序
(1)明確資金支出的金額和用途。
①出納員每支付壹筆資金時,壹定要清楚知道所需支付的具體金額,然後進行合理安排。壹般不辦理數額大的現金支付業務,嚴格遵守國家關於現金使用範圍的規定。多付或少付金額,差錯由出納員負責。
②明確收款人。出納員必須嚴格按合同、發票或有關依據上記載的收款人進行付款,對於代為收款的,應當出具收款人的證明材料並與原收款人核實後,方可辦理付款手續。
③明確付款用途。對於不合法、不合理的付款應當堅決給予抵制,並向有關領導匯報,行使出納員的工作權力,用途不明的,出納員可以拒付。若支付無批準的借款或其他付款業務而引出的問題,由出納員自負。
(2)付款審批。
①由經辦人填制付款單證,註明付款金額和用途,並對付款事項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②有關證明人的簽章。經辦人的付款用途中,涉及實物的,應當由倉庫保管員或實物負責人簽收;涉及差旅費、招待費等,應當有證明人或知情人加以證明。
③有關領導的簽字。收款人持證明手續完備的付款單據,報有關領導審閱並簽字,同意支付。
④到財務部辦理付款。收款人持有關領導已簽字的內容完整的付款單據,報經會計審核後,由出納辦理付款(註意:有的單位是收款人持證明手續完備的付款單據到財務部交會計審核,待會計審核原始票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具體金額無誤簽字後,再持付款單據報有關領導審閱並簽字,最後由出納辦理付款)。
(3)辦理付款。付款是資金支出中最關鍵的壹環,出納員應當特別謹慎,要認真仔細對待,因為款壹旦付出,發生差錯是很難追回的,且差錯是由出納員負責。所以,出納員必須嚴格核實付款金額、用途和有關審批手續。
①現金付款。雙方應當面點清,在清點的過程中發現短缺、假鈔等情況由出納員負責。
②銀行付款。開具支票時,出納員應認真填寫各項內容,保證要素完整、印鑒清晰、書寫正確,如為現金支票,應註明領票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發證單位名稱。辦理轉賬或匯款時,出納員書寫要準確、清晰、完整,保證收款人能按時收到款項。應註意,辦理完匯款或轉賬後,出納員應及時將有關銀行單據傳真給收款人確認。
③付款金額雙方確認後,由收款人簽字並加蓋“付訖”或“現金付訖”或“銀行付訖”章。如為轉賬或匯款的,銀行單據直接作為已付款證明。
④如確認簽字後,再發現現金短缺或其他情況,應由收款經辦人負責。
(4)付款退回。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支票或匯票退回的,出納員應當立即查明原因,如因己方責任引起的,應換開支票或重新匯款,不得借故拖延;如因對方責任引起的,應由對方重新補辦手續方可辦理。
(二)出納員壹天的工作安排
了解了資金收支的壹般程序後,究竟出納員壹天的工作應該如何安排才比較合理,使出納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使出納信息得以及時反饋呢?
1.上班第壹時間,檢查現金、有價證券及其他貴重物品。
2.列明當天應處理的事項,分清輕重緩急,根據工作時間合理安排。
3.如有特殊情況,應向有關領導及會計主管請示資金安排計劃。
4.按上述程序辦理各項資金收付業務,並把當天收到的現金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
5.當天下班前,要完成日記賬的登記。登記日記賬之前,要審核現金收付款憑證及銀行存款收付款憑證。登記日記賬時,應分清現金日記賬還是銀行存款日記賬,避免張冠李戴。每日結出各日記賬余額,以便隨時了解單位資金運作情況,合理調度資金。
6.當天下班前,出納員應進行賬實核對,必須保證現金實有數與日記賬、總賬相符。收到銀行對賬單的當天,出納員要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實,使銀行存款日記賬、總賬與對賬單在進行余額調節後相符。
7.因特殊事項或情況,造成工作未完成的,應列明未盡事項,留待次日優先辦理。
8.根據單位需要,每天或每周報送壹次出納報告。
9.每月終了3日內,出納員應當對其保管的支票、發票、有價證券,重要結算憑證進行清點,並按順序進行登記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