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構設置
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設立專門機構,組織協調會計電算化工作。
2.加快進程
推廣通用或商品化的會計軟件,加快會計電算化的進程。
3.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構建
會計電算化不僅僅是計算工具的簡單替代,而且對會計的內容、方法和形式都產生了影響。因此,財政部門制定了全國統壹的制度,從原則上明確規定了會計電算化的重大事項。
4、會計軟件的審查與拒絕。
會計軟件是壹種特殊的商品。正確與否,涉及到相關財經法規、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因此,在投入使用之前,需要由財政部門對其基本功能、合法性和安全性進行評估。使用會計軟件後,企業要想擺脫手工記賬,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
5、會計電算化應用人員培訓
會計電算化是集電子、信息、技術、管理、會計等學科於壹體的邊緣學科。它的發展和應用需要培養大量懂計算機技術和會計理論與實務的專業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