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生產成本
管理費用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教育經費
實際的分配條目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教育經費
貸款:銀行存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允許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