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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收購的雞蛋無發票,銷售給大超市,要我們提供增值稅發票,銷售利潤怎麽算

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到國稅局申領農產品收購發票,憑農產品收購發票入賬,由於妳是小規模企業,不能按13%抵扣進項,建議妳盡快 去申請壹般納稅人

至於超市要發票妳可以暫時押後壹些,就跟它們說妳們正在申請發票,緩壹緩

實在拖不過去就到國家稅務局代開

湖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發布《湖北省農產品經營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

第壹條 為了加強從事農產品經營業務納稅人增值稅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從事農產品經營業務納稅人是指從事農產品收購、銷售和以農產品為主要原材料從事生產加工業務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農產品是指列入《農業產品征稅範圍註釋》的產品。

第四條 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應按下列規定取得或開具發票:

(壹)向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應向對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二)向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應取得對方開具的銷售發票,其中向省內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應取得《湖北省農產品銷售統壹發票》(以下簡稱銷售發票);

(三)向農業生產者個人購進自產農產品,可開具《湖北省農產品收購統壹發票》(以下簡稱收購發票)。

第五條 納稅人申請使用收購發票,應如實向主管國稅機關提交《納稅人票種核定申請表》和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壹)收購農產品的品種;

(二)經營農產品的淡旺季節;

(三)農產品加工企業的主要生產工藝流程、投入產出比、設備生產能力等;

(四)納稅人是大型超市的,應提供農產品主要供貨者信息。

第六條 稅源管理部門收到《納稅人票種核定申請表》後,應安排稅收管理員重點核實以下內容:

(壹)收購的農產品是否屬於《農業產品征稅範圍註釋》範圍;

(二)稅務登記地與實際經營地是否壹致;

(三)是否有固定經營場所、倉儲設施,農產品加工企業是否有相應的加工機器設備。

第七條 稅源管理部門根據核實情況確定是否發售收購發票。確定發售的,按照納稅人經營規模、生產能力、銷售情況核定收購發票的種類、聯次、版面金額和購票數量,由稅收管理員核實簽字後報稅源管理部門負責人初審,稅政管理部門審核後,報主管局長終審。

稅源管理部門應根據農產品收購淡旺季對納稅人收購發票實行動態管理。

第八條 主管國稅機關發售收購發票時應執行驗舊售新制度。

第九條 納稅人應按下列規定開具收購發票:

(壹)項目填寫齊全、不得塗改;

(二)票、物相符,票面金額與支付的貨款金額相符;

(三)全部聯次壹次性開具,並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四)逐筆開具,不得匯總開具。

對未按規定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或取得的未按規定開具的農產品銷售發票,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第十條 對大型農產品經營納稅人主管國稅機關應積極引導其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電子開票管理系統。凡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電子開票管理系統開具收購發票的納稅人,不得使用手工版收購發票。

第十壹條 收購發票僅限在本縣(市)範圍內使用。

對采取送貨上門方式收購農產品的納稅人應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電子開票管理系統開具收購發票,同時應將與供貨方簽訂的合同、協議以及供貨方身份證復印件留存備查。

第十二條 納稅人有虛開農產品收購、銷售統壹發票的,經國稅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而未改正的,主管國稅機關可暫扣其結存的農產品收購發票和銷售發票,並停止向其發售農產品收購發票和銷售發票。

第十三條 納稅人應按照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會計賬簿和會計核算:

(壹)設置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序時逐筆記錄收購資金流動情況;

(二)設置農產品數量金額明細賬,應按品種、等級、批次等入賬;

(三)設置銷售收入明細賬,按不同產品核算銷售收入;

(四)設置庫存商品明細賬;

(五)根據不同收購批次填制農產品出(入)庫單,由收購人員(領購人員)和保管人員***同簽字;

(六)農產品收購發票後應附有過磅單、入庫單、付款憑證等作為附件。

第十四條 主管國稅機關應引導納稅人通過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支付農產品收購款和結算銷售款。

第十五條 稅源管理部門應加強對納稅人的日常管理,建立《農產品經營業務納稅人管理臺賬》。

(壹)農產品加工企業應重點加強以下方面的監控:

1.了解農產品加工企業基本生產情況以及工藝流程;

2.掌握農產品收購淡旺季,收購發票領購、使用情況;

3.賬簿設置和核算情況;

4.在農產品新的收購季節前,主管國稅機關應對所轄農產品加工企業進行實地盤存;

5.查詢、分析收購發票信息,對存在疑問的應實地核實;

6.掌握企業電耗、水耗等第三方信息;

7.每年壹季度,主管國稅機關應根據農產品加工企業上年度的生產經營情況,分產品計算農產品投入產出率、單位能耗比。

(二)經營農產品的經銷企業應重點加強以下方面的監控:

1.掌握企業基本經營情況,主要的農產品購銷單位;

2.對主要的農產品購銷對象應將簽訂的合同或協議進行備查;

3.不定期對主要庫存商品情況進行實地盤存;

4.掌握企業毛利率。

第十六條 主管國稅機關根據日常管理情況確定應評估的納稅人,並實施納稅評估。有下列情況之壹作為重點評估對象:

(壹)農產品購進金額較大且變動異常的;

(二)產品產量、銷量及投入產出率波動異常的;

(三)納稅申報異常或稅負明顯偏低的;

(四)存貨與賬、表、單明顯不符的;

(五)其他應列為重點評估對象的。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湖北省國家稅務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執行。《湖北省農產品加工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鄂國稅發[2007]75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