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收入核算不完整,未能真實全面地反映當前鄉鎮收入狀況。有的鄉鎮在收到上級下達的繳費指標時沒有及時確認收入,對繳費指標的結余沒有在年底確認收入;個別鄉鎮收到的收入不作為收入入賬,而是掛在往來賬戶,直接在其他應付款中列支,未能真實全面地反映鄉鎮當期的收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