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小金庫定義標準
小金庫是指違反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應當納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管理的各種資金(包括證券)及其資產。是否屬於“小金庫”,要看資金或資產是否計入規定的單位賬簿,這是認定是否屬於“小金庫”的唯壹標準。所謂“單位賬簿”,是指單位的會計賬簿。“小金庫”的資金(資產)來源很多。總結起來主要有以下13類型: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收入;特殊收入;行政收費收入;沒收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資產處置收入;資產出租收入;營業收入;利息收入;捐贈收入;掛靠單位支付的收入等。註:小金庫也是壹種表外賬戶。最常見的表外賬戶就是把各種名義的資金取出來,另開賬戶進行業務。整個經營活動在另壹個賬簿中核算,在法定賬簿中沒有反映。第三百八十三條犯貪汙罪的,根據情節輕重,依照下列規定處罰;(壹)個人貪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二)個人貪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三)個人貪汙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壹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壹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刑事處罰,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應當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