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憑證是登記賬簿的依據,正確填制記賬憑證,是保證賬簿記錄正確的基礎。填制記賬憑證應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審核無誤。即在對原始憑證審核無誤的基礎上填制記賬憑證。這是內部控制制度的壹個重要環節。
(2)內容完整。即記賬憑證應該包括的內容都要具備。應該註意的是:記賬憑證的日期,壹般為編制記賬憑證當天的日期,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計算收益、分配費用、結轉成本利潤等調整分錄和結賬分錄的記賬憑證,雖然需要到下個月才能編制,仍應填寫當月月末的日期,以便在當月的賬內進行登記。
(3)分類正確。即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正確區別不同類型的原始憑證,正確應用會計科目。在此基礎上,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壹張原始憑證填制,或者根據若幹張同類原始憑證匯總編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能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壹張記賬憑證上。
(4)連續編號。即記賬憑證應連續編號。這有利於分清會計事項處理的先後,便於記賬憑證與會計賬簿之間的核對,確保記賬憑證的完整。
二.記賬憑證填制的具體要求
(1)除結賬和更正錯誤,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並註明原始憑證的張數。
(2)壹張原始憑證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兩個以上的單位***同負擔時,應當由保存該原始憑證的單位開給其他應負擔單位原始憑證分割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