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會計師職位。
2.會計機構負責人的職務。
3.出納職位。
4.審計員額。
5.資本和基金會計頭寸。
6、收入、支出、債權債務的會計頭寸。
7、薪酬會計、成本會計、財務成果會計崗位。
介紹
會計崗位是指根據業務分工在單位會計機構內設置的職能崗位。會計崗位可以是壹人壹崗、多崗(但不允許出納負責審計、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登記)和多崗。
當壹個會計因為某種原因調動工作或離職時,他必須把他所有的會計工作移交給他的繼任者。未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