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考試 - 政府會計的雙基礎怎樣運用

政府會計的雙基礎怎樣運用

政府會計的雙基礎的運用是預算會計核算基礎為收付實現制,財務會計核算基礎為權責發生制。

1、政府會計主體應當編制預算會計的決算報告和財務會計的財務報告。財務會計與預算會計適度分離並相互銜接。

2、政府會計是指用於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政府會計主體財務收支活動及其受托責任履行情況的會計體系。

3、由於各個國家的政治經濟體制和管理體制不同,政府會計的內涵也有壹定差別。政府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對各政府會計主體財政資金的活動過程和結果進行全面、系統、連續的反映和監督。

4、政府會計的主體政府會計主體是各級政府以及與本級政府財政部門直接或間接發生預算撥款關系的國家機關、軍隊、政黨組織、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

政府會計的構成和目標:

1、政府會計由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構成。預算會計提供與政府預算執行有關的信息,實行收付實現制。

2、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財務會計提供與政府的財務狀況、運行情況(含運行成本)和現金流量等有關信息,實行權責發生制。

3、政府會計的目標是提供有助於廣大使用者對資源分配作出決策以及評價會計主體財務狀況、業績和現金流量的信息。

4、反映會計主體對受托資源管理責任,提供有助於預測持續經營所需資源、持續經營所產生資源以及風險和不確定性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