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費是指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應承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1.計算應納稅額時:
借:稅和附加費
貸:應交稅費-消費稅、城建稅等。
2.實際繳納稅費時:
借:應交稅費-消費稅、城建稅等
貸款:銀行存款
稅金及附加的構成
1,銷售征收消費稅的產品;
2.向國外提供運輸服務計算的營業稅;
3.計算應繳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4、對外銷售應繳納資源稅的產品。
增加和減少
是為計算本年利潤服務的科目,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主營業務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是對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和說明的範疇。其目的是連續、系統、全面地核算和監督經濟活動引起的會計要素的增減。
營業稅及附加計算方法
營業稅是以營業收入額為征稅對象的稅種。應納營業稅=營業收入×適用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
按照應繳納的營業稅總額,按照稅法規定的稅率計算繳納地方稅。是用來維護城市建設的。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營業稅總額x適用稅率。
教育附加費
根據應繳納的營業稅總額,按規定比例計算繳納地方附加費。應交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總額×適用稅率。
資源稅根據應稅產品的應納稅數量和規定的單位稅額計算,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數量×單位稅額。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納稅手續有關的信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其信息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信息保密。納稅人有依法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就稅務機關的決定進行陳述、申辯;
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和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控告和檢舉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納稅手續有關的信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其信息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信息保密。納稅人有依法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就稅務機關的決定進行陳述、申辯;
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和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控告和檢舉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
稅務機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預算科目和預算級次,將各種稅收的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及時繳入國庫,不得侵占、挪用、截留,不得繳入國庫或者國家規定的稅收賬戶以外的其他賬戶。已繳入國庫的稅款、滯納金和罰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預算科目和預算級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65 438+06]36號)等有關規定:稅種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和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