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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收到財政撥款後的會計分錄。

企業收到財政撥款後的會計分錄。

財政撥款是政府補貼的主要形式之壹。政府補助分為資產相關政府補助和收入相關政府補助。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企業為建造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而取得的政府補助。

壹、企業收到贈款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專項應付款-×××項目

壹般在收款的處理上是沒有問題的。關鍵是專項資金實際花費時間的會計處理,可能因企業而異,有的企業甚至單筆入賬核銷專項資金:

借方:專項應付款-×××項目

貸:管理費-科研費

二、專項科研項目需要購置的儀器設備和其他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款:銀行存款

借方:專項應付款-×××項目

貸款:資本公積

無論專項研究項目是在進行中還是在項目完成後,固定資產的折舊都應作為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的折舊政策處理。對於專項研究形成的產品,會計處理如下:

借:庫存

貸款:資本公積

財政撥款收入的借款方向是什麽?

不同情況下,財政撥款收入的借款方向是不同的:

(1)與企業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按照應收或已收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分配遞延收入時,借記“營業外收入”和“管理費用”科目。

(2)與收入相關的政府補助,應按應收或已收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

(3)後期在確認相關費用時,根據應補償的金額,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用於補償已經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和“管理費用”科目。

(4)歸還政府補助時,借記本科目和“營業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