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 ,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政府包括各級政府及其所屬機構 ,國際類似組織也在此範圍之內。要看是慰問給誰的,如果是給單位中個人的,就要計入其他應付款按照目前的會計準則規定 。企業收到的政府補助 ,應當計入到 ,營業外收入,計算繳納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
第九條 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任何單位不得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者資料進行會計核算。
第十條 下列經濟業務事項,應當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壹)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二)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三)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四)資本、基金的增減;
(五)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六)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七)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其他事項。